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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10 15:27:58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审批改革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分阶段审查

  为支持建设项目加快启动,允许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分阶段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0.00”以下阶段审查。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具备符合规定的土地批准手续、规划意见)且完成项目基础工程(或“±0.00”以下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可提前申请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审查合格后,可据此办理项目在“±0.00”以下阶段涉及的开工建设手续。

  (二)“±0.00”以上阶段审查。实施分阶段审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0.00”以上主体工程施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送整体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应在整体审查时对前后阶段图纸的技术一致性进行复核,保证整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协调性。如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在审图系统内完成设计变更及图审后再进行施工。

  (三)推进承诺容缺审图。鼓励审图机构与建设单位双方参考政府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完善双方审图合同,明确相关约定条款。建设单位在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获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单体建筑规划技术审查意见或规划设计方案批复等规划技术文件时,可向审图机构做出在规定的期限内(在项目办理整体施工许可证前)补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承诺。审图机构在技术审查合格且建设单位提交有效承诺书后,可依据规划技术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先行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即可出具相关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在收到技术审查合格意见后,依照合同在承诺期限内向审图机构补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明确施工图豁免审图项目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湛江市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及工程审批改革有关要求,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中的小型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等三类工程项目,探索实施施工图审查豁免制度(豁免审图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对于纳入豁免审图项目清单的项目,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过程中将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对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负主体责任。

  豁免项目范围将根据上级政策及本市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豁免审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仍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按规定归档备查。

  三、其他优化服务的措施

  (一)提升数字化审查水平。全面落实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推广运用多图联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信息共享、过程留痕。鼓励审图机构提供在线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二)主动压缩审查时限。项目建设单位可在项目策划生成和方案设计阶段,提前邀请项目审图机构进行技术咨询,推动设计问题前置解决。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审图机构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细化审查服务,提高审查效率,力争将审图时限压缩至法定审查时限的80%:其中大型房屋市政工程鼓励压缩至12个工作日,中型房屋市政工程鼓励压缩至8个工作日。甲级工程勘察文件项目审查鼓励压缩至5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则鼓励压缩至4个工作日。

  (三)加强市场信用管理。住建部门将加强对审图机构的监督指导和信用管理,定期评估其服务质量、效率和规范性,推动行业良性竞争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馈。


  附件: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豁免审查清单



                                                                                                         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豁免审查清单


  根据《湛江市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工作实际,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豁免的项目范围如下:

  一、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

  社会投资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扩建仓库和厂房等工业建筑。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在保持用地现状和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微改造”和“混合改造”模式进行的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设施提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

  因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而实施的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

  注:上述几类项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国家安全事项、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敏感区、永久性保持生态区、轨道交通保护区、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不列入本施工图豁免审查清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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